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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医保制度“海南模式”受到国务院关注(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日期:2008-04-11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建省前,海南的许多重症病人不得不跑到广州、上海、北京等大城市就医,现在足不出岛就可以享受一流的医疗技术;建省前,卫生院普遍依靠血压计、体温表、听诊器等“老三件”看病,现在都用上了X光机、B超机等甚至更先进的医疗设备……20年以来,全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使公共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应急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的规模和能力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的规模、条件、技术和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

    医疗事业的长足发展给海南老百姓带来了实惠,也使百姓的健康有了保障。

    敢为人先

    建省初创立了“海南模式”医保制度

    据省卫生厅一位工作人员回忆,1989年国家将海南省和深圳市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改革的试点。1995年7月1日起,我省正式发布《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医疗保险条例》。“在当时全国还是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的大环境下,此次海南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引起了不小的社会震动,但总体上是成功的。”

    据了解,这种被誉为“海南模式”的医保制度受到中央和兄弟省市的关注,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委曾多次来我省调查研究,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各种意见之后,充分肯定了海南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这些经验在很大程度上被国务院医改决定采纳。

    据了解,1997年初,我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共济账户支付病种及目录。明确规定,如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或确实需要使用的药品,经定点医院审批,可以列入共济账户支付。同时明确节育、生育费由医疗保险共济账户支付,实行定额标准支付。海口地区,顺产补助1500元,难产补助2800元。

    海南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也引起国外学者的兴趣,1998年,先后有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南加州大学、德国科隆大学的学者来海南考察。作为国家各项改革的“窗口”,大特区人民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胆识去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这个世界性的难题,为全国新的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的确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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