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医院拖欠货款问题。”当地人士分析,由于医院的强势地位,企业通常不敢因追要货款而得罪医院。 同时,为了缓解医院采购药品的资金压力,该“结算中心”模式建议,由商业中介公司筹建商业结算公司,该公司负责融资或自筹资金、银行授信,先向药品供货商支付货款,每月,省集中结算办公室再支付货款给商业结算公司。 “该模式也能切断药商与医院之间的支付环节上的直接利益关系。”上述当地人士分析,如果堵不住支付环节,货款还款回扣、临床二次促销仍会有空间。 除了解决药品招标采购中的问题,该“结算中心”模式还设想“把医保资金用于报销患者药品消费的部分划拨过来,直接由该中心按时转给医院。” “所有药品收入都纳入一个账户,有利于政府监管医院药品收支的全过程。”上述人士指出。 新改革面临困境 尽管地方改革者们想用上述方法解决药品招标采购中的问题,但相关改革设想仍面临着各种挑战。 首先,集中招标采购范围扩大到医用耗材,还面临着实践操作难题。 目前,我国医用耗材品名品规,不少尚未纳入国家统一审批的范围,导致同一品种产品会存在多个品名,品规划分和描述差异较大。对产品质量属性没有统一的划分规则。 “如果简单地套用药品招标采购模式,会带来很多的矛盾和后遗症。”海南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 另外,临床医生使用习惯则是更大的挑战。比如,人工关节、骨科材料、口腔材料、眼科材料、心胸外科材料等,存在临床医生的不同使用习惯问题,而部分检验设备对试剂有特殊要求的问题。 “如做心脏手术的著名医生,通常只会对某种心脏支架熟悉,并了解用后各种并发症,换一个厂家的产品,医生本身也没有把握了。”一位海南当地医院人士表示。 这样,如果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简单地套用药品招标模式,会淘汰较多的品规,导致中标结果难调众口,孕育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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