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01-19 | | 【关闭窗口】

                                                                            国食药监办〔2009〕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药注射剂是我国中医药文化的组成部分,是现代中医药创新取得的成果,已经成为临床疾病治疗

的独特手段,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研制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已上市中

药注射剂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相应技术要求有了较大提高。为进一步提高中药注射剂安全性

和质量可控性,国家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现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

再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局反馈。

  附件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局制定中药注射

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全面评价、分步实施、客观公正、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

作,通过开展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全面排查分析评价、有关评价性抽验、不良反应监测、

药品再评价和再注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中药注射剂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秩序,消除中药注射剂

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目前,中药注射剂存在着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基础研究不充分、药用物质基础不明确、生产工艺

比较简单、质量标准可控性较差,以及药品说明书对合理用药指导不足、使用环节存在不合理用药等。

应结合辖区内中药注射剂药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深入具体地对每个品种、每个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找出

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中药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

药品说明书等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国家局组织开展再评价工作,对中药注射剂风险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

再评价,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由各省(区、市)局监督落实;加快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进程,

切实提高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反馈工作,指导企业修订好中

药注射剂说明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中药注射剂市场抽验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处方核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1. 各省(区、市)局在做好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要对每个品种按批准

文号逐一建立完整监管档案,首先要完成中药注射剂的品种监管档案。内容应包括:品种注册及变更的

证明文件,申报注册和变更并获得批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现行完整生产工艺和处方,关键生产设备、

药材基原与采收加工要求,原料药、提取物、药材、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供应商情况,实际执行

的产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委托(生产、加工、检验)情况;历次生产

监督检查情况,质量抽验情况;核查工作情况,风险评估及核查结论,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对已核查

品种的风险评估及核查结论、处理意见等,应有相关工作部门人员及局领导的签字。因停产未进行核查

的品种,也应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2.对于核查中发现的有关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来源或评估等问题,各省(区、

市)局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局《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

并制定统一的解决措施,该补充申请的应当要求限期提交补充申请,该停产的应当责令停产。相关结论

及处理措施应一并存入档案。

  3.各省(区、市)局应在已经开展处方工艺核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现场

检查,逐一排查以下重点环节是否存在隐患:原辅料来源与质量控制、提取过程及提取物处置、灭菌工

艺与灌封、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质量检验、包装标签管理、市场退换货原因及处理、返工管理等,不

仅要检查企业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而且要检查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

  4.国家局对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是核查工作质量、档案建立情况等,并对中药

注射剂重点品种、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中药注射剂再注册管理

  各省(区、市)局依法组织药品再注册工作。应将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以及风险排查的情况作

为再注册的依据。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是对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和说明书

中存在问题的审查和评估,必要时可进行生产现场检查。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加深对药物特性的认识;严格控制药材质量,研究改进

提取和制剂工艺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主动收集、分析、研究不良反应/事件信息,及时修改说明书

和标签,增加安全性信息,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指导作用。

  (三)组织开展再评价工作

  1.国家局组织对中药注射剂品种开展再评价工作。以《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为主

要依据,结合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情况,围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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