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因素分析

发布日期: 2011-01-11 | | 【关闭窗口】

医药政策与医药行业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记者发现,与以往的会议不同,此次与会的企业代表都是边听边记,非常认真。“在医药这个行业,国家政策对企业的发展太重要了,甚至能决定企业的生死存亡,所以,我们希望能从这样的研讨会上了解到最新的政策方向。”广东五洲全新制药有限公司代表魏立军说。

最近,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对医药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其实在政策出台以前,医药行业的重组并购已经在进行,现在虽然有了政策的指导,但并购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结束。”魏立军说。

研讨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医药处处长李宏对“并购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结束”的观点表示认同,他表示,我国医药行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李宏介绍,《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是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制定的。在之前的评估中,专家们一致觉得结构不合理是影响医药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从目前来看,我国医药行业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产品结构、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区域结构、出口结构五个方面。”李宏说。

以产品结构为例,我国医药产品以仿制药品为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少。一些治疗重大疾病、多发病的药物仍然依靠进口,比如肿瘤、心脑血管方面的药品国内企业生产较少,与需求不相适应。生物技术药品是刚刚起步,上市产品非常少。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很多还是空白。在中药方面,对传统中药的继承和创新不够,中药发展速度较慢。医疗器械产品对外依存度高,高端设备的核心部件及关键技术大量需要进口。另外,各类产品都存在比较严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设备开工率不足。

在区域结构方面,我国医药工业发展较快的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目前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问题。一些化学原料药生产受到环保和能源因素制约,正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城市化和土地资源缺乏也影响了很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中西部省份希望将医药作为地区支柱产业来发展,但没有结合自己的特点,忽视了自身相对薄弱的医药工业基础,盲目发展药都、药谷、医药园区,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上马项目,并不足取。

在出口结构方面,长期以原料出口为主,制剂出口过少。目前,化学药的研发在全球陷入困局,对我国医药企业来说,应该是进入的契机。“但是,虽然我国医药行业销售额每年都是处于增长中,企业也都在盈利,但一说到研发投入就没有钱。”李宏说。

李宏介绍,之所以把加快发展基本药物也作为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因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和产业发展的角度讲,都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基本药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显著提高基本药物的生产水平和供应保障能力。

推动落实至关重要

《指导意见》主要着眼于今后5年的结构调整任务和目标,其主要内容将作为医药行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

就组织结构调整而言,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标志,可以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整合,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李宏说:“相对于企业通过新建生产线和扩大产能的方式发展,我们更鼓励并购和重组。这有助于减少重复建设,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减少闲置设备,并减少员工失业等社会问题。但不容忽视的是,影响企业兼并重组的非市场化因素很多,一些制度性障碍客观存在。为此,2010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这为加快推动医药行业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条件。”

那么,在区域结构调整方面,我国医药产业较为合理的布局又是什么呢?应该是东部和中西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充分利用技术、资金、人才、品牌、营销渠道的优势,跟踪国际最先进技术,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高科技产品,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综合性医药生产基地;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性生产基地,并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医药产业的关键是要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比如甘肃省可以依托当地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形成一批有特色的医药骨干企业,带动该省医药产业发展。

在调整出口结构的同时,我国医药产业还应注意扩大制剂出口。出口首先要解决市场准入问题,包括在出口目的国的药品注册和通过相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认证。其次要解决市场营销问题,建立销售渠道,培育品牌。我国目前通过发达国家GMP认证的制剂企业只有20家左右,其中有4家企业通过美国FDA检查,但大多数企业尚未在境外形成规模销售。

通过在境外建制剂厂的方式也是开拓国际市场的一条可行之路,印度制药企业已有成功的先例,目前我国没有一家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制剂生产厂。

总之,我国制剂走向国际市场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扶持不可或缺。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职能,推动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共同营造有利于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环境。

来源:http://www.chinair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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