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药失超国民待遇 国产药机会来了?

发布日期: 2010-12-21 | | 【关闭窗口】

外资药降价使国内外药企的利润空间差距逐步缩小,药品市场开始洗牌。

国家发改委日前的一则药品降价通知,让外资药第一次面临被取消“超国民待遇”的严厉政策。此举让长期占据高端市场绝对主导地位的外资药企大为不满;而国内药企则闻之喜形于色,但向来波诡云谲的药品市场,会如其所愿地此消彼长吗?

外资药过期的特权

12月12日,发改委正式下调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此次降价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等十七大类174种药品。外资药成为此次降价的主要调控对象。降价的174种药品中,有40家外企的107种产品,占比近62%;如常用消炎药物头孢曲松从原来的93.8元一下子降到65.7元,常用降压药卡托普利从34元降到22.1元。

发改委网站相关信息显示,根据有关药品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发改委将分期分批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根据测算,调整后的药价将比先前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以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此次降价并非仅仅针对外资药品,但它在更大的意义上是一个信号:外资药将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据其介绍,目前我国所有三甲医院全年药品销售额中,70%以上为外资药。而外资药多为原研药,享有单独定价的权利。

所谓原研药就是原创性的新药,经过对成千上万种化合物层层筛选和严格的临床试验才得以获准上市,一般需要花费15年左右的研发时间和数亿美元。在我国市场上,原研药主要集中在国外独资、中外合资的制药企业中。但这些药品大多已经专利过期。

与之相对的是仿制药。仿制药仅复制原研药的主要分子结构。国内药企大多生产的是仿制药。

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网专家马华告诉记者:自2000年以来,原研药就在我国享有单独定价的权利,这些药品可以不受“国家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制约,直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并同样享受全额报销的条件,在目前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就有70多家企业的325个西药品种享受单独定价的政策。

“我国保护原研药,初衷是为了鼓励外资药企将更多的创新药带入中国市场,利用市场交换技术,但是,现实是大多数外资药企都没有将生产技术转移到中国来,只是将中国当作产品销售市场。”马华说。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就一直反对这种“原研药特权”。“‘原研药\\\’只是中国特有的概念,专利过期就是过期了,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了,但是在国内是行政命令给了它新的保护,从而造成不公平的药品定价机制。”于明德对记者说。

据介绍,在单独定价的325个品种中,由外资企业生产的有190多个品种,而这190多个品种几乎都有对应的“国产产品”,但是,由于外资药戴上了“原研药特权”的帽子,就比“国产产品”“尊贵”了不少。

马华举例说:“最荒唐的就是阿司匹林,德国拜耳研制出阿司匹林已经有一百多年了,可是他们还能享受单独定价,德国拜耳的阿司匹林肠溶片售价18.8元,咱们国家自己生产的才1.5元。”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相关人士激动地说:“外资药、合资药与国产药有什么区别?药品原料和加工程序都是一样的,可是他们却能凭着过期的专利享有特权,这让我们太不服气了!”据该人士分析,此次降价的药品多为“老药”,国产仿制药已经非常多了,被取消的单独定价药也多为停产药。“这次调整的范围和力度显然不够,不过,能开这个口子已经很不容易了。”

北京安贞医院是一家以治疗心肺血管疾病为重点的三甲医院,该医院的张大夫告诉记者,外资药在心血管疾病用药中占到70%以上,处于绝对的市场主导地位。

按照发改委规定,卡托普利、头孢曲松和辛伐他汀等常用心脑血管疾病用药降价30%以上。据张大夫估算,这次降价可以减轻相关患者近三分之一的医药费负担。“这些外资药已经很多年没有降过价了,这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几乎是所有疾病中花费最大的。”

马华认为,在此次降价之后,地方性基本药物目录的增补也将对外资药做出进一步限价,外资药从此结束了“特权生活”。
 
国内药企可以公平竞争

据一位外资药企人士介绍,很多外资药企对此次“降价令”非常不满。“原研药的研发费用是相当高的,我们不能接受与从未研发的国内仿制药同等价位。中国仿制药的出厂价是国际仿制药总体价格水平的20%~30%,如此低的价位是不符合药品研发保护精神的。”

“发改委降价已经把我们的利润从46%压缩到了22%,如果我们想进入上海的基本药物目录,就要把利润压缩到15%以下。”该名外资药企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在考虑撤销中国市场的部分低价药品,这对中国药品的研发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是很不利的。”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也公开表示,有二十多家外资药企已联名向有关部门递交了陈述报告,称原研药降价弊大于利,而且,原研药质量优异,国内仿制药难以与其比拟。该协会外联人员称,调整原研药价格将抑制行业质量体系投入,不利于我国医药市场和制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以仿制药作为价格调整基础的前提应该是二者具有相同的质量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因此RDPAC建议,对于原研药品的价格应采取“合理评估价差,分步骤、平缓的价格调整”,以避免市场过大震动,影响企业投资的信心。

知名外资药企罗氏公司新闻发言人曹涌在接受采访时,刻意回避了降价对罗氏的影响,只是表示,遵照执行国家发改委的调价政策,罗氏的药品创新仍会继续。“我相信提供更加优质的药品始终是这个行业的竞争之道。”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则表示,外资药企长期占据高端市场的绝对主导地位,主要靠的是巨额公关费用。“外资药企的公关费用是国内药企的3~5倍,尤其是在‘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之下,公关费用对销售的作用是很直接的,医生当然愿意开高价的外资药以获得高额回扣。”该人士说,“随着外资药品价格的降低,外资药企的公关水平也会减弱,国内药企终于能和外资药企公平竞争了。”

对于外资药企再三强调的“药品研发”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马华解释说,今年7月发改委下发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已经明确抹去了“原研药”和“单独定价”的提法,并要求原研药周期性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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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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