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09-09-17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中成药工业产值从1978年的8个亿,到1989年50亿,再到1998年300亿,2007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达1772亿元人民币,占整个医药工业总产值的26.5%。2008年中药工业总产值达1400多亿元。 截至2009年2月,中药行业企业数为2091个,从业人员人数43.46万人。其中,中成药企业1444个,从业人员人数36.3万人;饮片企业647 个,从业人员7.1万人。2008年,中成药销售1676亿元;饮片销售395亿元;中药材销售372亿元。2008年,中药进出口额达到17.52亿美元,其中出口13.0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1950年至1954年,国营商业中只有土产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经营部分大宗药材的收购、批发业务。私营商业仍然起主要作用。据商业普查统计,1954年全国私营中药商有l0.4万余户,从业人员27万多人。国家对中药的产销经营缺乏统一领导与管理,对私商经营也缺乏专业的领导管理,中药材生产恢复比较慢,供不应求的状况逐渐突出。 1954年,毛泽东在对中医工作的批示中明确指出:“中药应当很好的保护与发展,我国的中药有几千年的历史,是祖国极宝贵的遗产,如果任其衰落下去,那是我们的罪过。所以,对各省生产药材应加以调查保护,鼓励生产,便利运输,改进推销。对中药研究光做化学分析是不够的,应进而做药理实验和临床实验,特别是对中药的配合作用更应注意。”同年,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央文委党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问题的报告》,中财委批转了中央商业部党组和全国供销社党组《关于中药材经营问题的报告》,决定成立中国药材公司。由中央卫生部、商业部、农业部、林业部、科学院、合作总社等单位组成了中药管理委员会,由卫生部负主要责任。 1955年3月,商业部成立了中国药材公司,中国土产公司、中国医药公司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中药业务同时移交中国药材公司,标志着国家管理中药的开始。此后,各级药材公司不仅负责中药材的购销经营与管理,并负责中药材的生产管理和科学研究,形成农、工、商一体,产、供、销结合的专业公司。 新中国建立后,逐渐改变了中成药传统的前店后场的生产方式,将店场分开,集中组建药厂。1955以后,建厂工作进一步广泛展开,部分大、中城市相继建立了中成药加工厂和饮片切制厂。这些中成药厂和饮片切制厂经过六十年代的建设,建立和健全了管理职能科室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中药工业的雏型,使中成药和饮片生产从手工作坊开始走上工业生产的道路。随着生产的改组,促进了中成药的生产和技术改造,改进了生产工具和产品剂型。 1956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十七条提出,“发展药材生产,注意保护野生药材,并且根据可能条件,逐步进行人工栽培。” 1958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发展中药材生产问题的指示》,并逐步将中药材生产纳入国家计划指导的轨道,改变了千百年来中药材盲目生产的局面。 1973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商业部《关于改进中成药质量的报告》。报告要求,加强中成药生产的技术改造和科学研究,并明确指出,要积极改善中成药厂的生产条件,适当增添一些机械设备,使生产逐步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力争在短期内改变中成药生产的落后面貌,促使中成药生产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975年,商业部组织召开中药工业机具选型会议,讨论制定了中药工业机具十年规划。1977年、1979年、1980年,化工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相继召开3次中药工业机械化会议,安排试制的中药工业生产关键设备共119项。 为解决药材供应紧缺问题,1975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商业部、卫生部、农林部、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出了《关于发展中药材生产、解决供应紧缺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中药材的生产、收购工作和计划管理。1978年3月,国务院批转了商业部、农林部、卫生部、外贸部、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召开的全国中药材生产会议的纪要,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中药材生产的方针和政策,逐步扭转了一些地区忽视中药材生产的现象,加强了领导,促进了紧缺药材的生产。1978 年,中药材收购总值比1957年增加2.9倍。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成药进入了大发展时期,中药工业化带来了中药企业生产面貌的巨大变化,一批新型的中成药企业开始涌现出来。 到1985年,全国共有中药材生产管理人员近1万人。全国有中成药厂538个,其中,大、中型企业7个,职工12万多人,中成药产量15.62万吨。全国已有饮片厂1501家,加工部500余个,职工总数3万余人,年生产饮片3.5亿公斤。 1986年,国务院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工作的决定。 1988年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中药归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1998年机构改革后,中药管理分属国家多个部门。 1996年12月,我国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召开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又发了文件。明确提出了要实现中药现代化和中药产业的现代化。 上世纪90年代,现代制药的管理理念引入了中成药领域,提出了中成药工业生产GMP的基本要求概念。上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中药质量标准的现代化成为重要内容,包括采用现代仪器的指纹图谱等,努力实现中成药质量可控;同时,现代化、规模化的农业(GAP)、中药饮片的现代化也提上了议事日程,中药开始了全面科学、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开始走向国际。截至2007年底,已有343家企业通过了中药饮片GMP认证,48家企业通过了中药材GAP认证。自 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 中药剂型也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发展。片剂、颗粒剂(当时叫冲剂)、口服液发展特别快,胶囊剂、注射剂也得到了发展。伴随着中药现代化的步伐,我国可生产的中成药有40多种剂型。生产方式的改变,提高了生产的整体水平。 1992年,国家颁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对中药实行品种保护,已先后公布2469个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目前,国家批准上市的中成药共有9000多种,约计5.8万个批准文号。现行的中药国家标准有7014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