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8-02-08 | 小 | 中 | 大 | 【关闭窗口】 |
上述18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上述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其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合规经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要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2月1日 |